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彭凤 通讯员 胡海涛 杨婷
11月15日,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强、庞某云等50人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开设赌场一案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成立跨境网络公司
入款高达9亿余元
2017年以来,王某南、黄某才等6人(均另案处理)在菲律宾索莱尔、马尼拉珍珠大厦等地成立丽星跨境网络赌博公司,发展赌博盘口,并通过已盈利盘口向新盘口提供运转资金的方式不断扩大网络赌博犯罪集团,发展成立了彩客网、欢乐彩、万利、宾利棋牌、丽星、致富、满堂红、开心棋牌、38娱乐、68娱乐等10多个赌博盘口。该网络赌博公司使用手机APP客户端,以彩金派送、全民代理会员投注税收返利、网络推广、地推等方式,吸引赌博人员下载APP注册成会员参与赌博。赌博人员在平台上注册充值,赌博完通过APP绑定的银行卡进行下分提现。经查明,2019年至2020年7月期间,以该境外网络赌博公司各盘口的入款总表统计,累计充值金额高达9亿余元。
31名盘口员工非法获利430余万元
19名“国内代理”发展赌客4200余人
丽星网络赌博公司利用互联网向中国境内发展赌博网站代理和参赌人员,形成了包括主管、组长、三方入款、出款、客服等岗位的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该赌博平台通过与赌客对赌以及抽取赌客赢钱金额的百分之三作为平台盈利。2017年9月以来,被告人叶某、李某强等31人先后进入该网络赌博公司,分别在各赌博盘口担任组长、入款、总表等职务,以工资、绩效、补助等方式非法获利超过430万元。
毛某安、易某生等19人通过分享赌博APP和二维码等方式发展会员成为代理,并获得平台各种返利,通过各级代理的推广,会员人数逐渐发展到4200余人。19名被告人通过会员参与的赌博活动获得平台的抽水返利,分别获利几百元至5万余元不等,累计非法获利23万余元。
因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检察官温馨提示:网络赌博平台通常都会伪装成麻将棋牌、休闲游戏等形式,以小利将你引诱进陷阱,后台控制你输赢,平台充值一路畅通,赢钱提现无影无踪,所谓的庄家,会想尽一切办法榨干你,直到你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广大市民切勿贪图非法利益,坚决与网络赌博划清界限,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不要以任何方式参与赌博活动。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修正案六)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卿雪
【来源:今日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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